
長照機構設立計畫書怎麼寫?居家式設立計畫書必備項目、人力配置與申請流程
居家式長照機構(俗稱居服單位)由照顧服務員到長輩家中提供身體照顧與日常生活照顧,是長照服務中使用人數最多的一環。隨著長照 3.0 自 2026 年起推動,居家服務需求持續成長,不少照顧團隊、護理人員與社福團體都在評估自行設立居家式長照機構。
要設立居家式長照機構,必須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,而審查的核心文件就是設立計畫書。計畫書寫得清楚,審查委員才能判斷:這個區域需不需要?服務內容與人力撐不撐得起來?收費與契約合不合規?營運能不能長久?本文依現行法規,整理計畫書的必備項目與撰寫重點。
2026 撰寫提醒:居家式長照機構不必先申請籌設許可,可直接依「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」第 10 條申請設立許可;計畫書內容則依第 11 條規定撰寫。
人力方面,居家服務督導員依服務人數每 60 人應置 1 人(未滿 60 人以 60 人計),且須為專任。取得設立許可證書後,才可以開始營運。
一、設立計畫書要寫哪些內容?
依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11 條,居家式長照機構的設立計畫書應載明四大類事項,可對應成以下段落:
- 第 1 款:機構與負責人資料:機構名稱、地址、負責人姓名、戶籍與通訊地址、身分證影本。
- 第 2 款:服務與營運規劃:當地資源概況、需求評估、設立類別、機構業務、服務區域、服務項目、服務品質管理、經費需求、經費來源與使用計畫、收費基準、服務契約、預定營運日期、營運後三年內業務預估。
- 第 3 款:組織與管理:組織架構、主管與工作人員人數、工作項目及行政管理。
- 第 4 款:人員資料:工作人員名冊、證照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。

二、基本資料與設立宗旨
- 機構資料:機構名稱、登記地址、聯絡電話
- 負責人資料:姓名、戶籍與通訊地址、聯絡方式
- 設立宗旨:一句話說明要為誰提供什麼服務,例如「提供專業、可近的居家照顧服務,協助長輩在熟悉的家中安心生活」
- 經營理念:核心價值、服務承諾與長期目標
三、當地資源概況與需求評估
這兩段是審查委員判斷「有沒有設立必要」的依據,重點是用數據說話,而不是只寫「需求迫切」。建議包含:
- 人口結構:服務區域內 65 歲以上人口數、老化指數與獨居長者比例
- 長照需求:失能人數推估,以及長照需要等級(CMS)分布
- 既有資源:區域內居家服務單位、日照中心、居家護理所、醫療院所與衛生所的分布
- 供需缺口:既有單位的服務量能、等候或派案不足的情形
- 交通與地理:服務區域範圍、交通時間與偏遠地區的服務可行性
怎麼寫才有說服力?:先寫「區域內有多少人需要服務」,再寫「現有單位能服務多少人」,兩者的差距就是本機構要補上的缺口。最後說明本機構預計服務的人數與區域,前後數字要能對得上。
四、設立類別、服務區域與服務項目
1. 設立類別與服務對象
說明機構屬於居家式長照機構,並界定服務對象,例如失能長者、失智症者、身心障礙者或特定區域的長輩。
2. 服務區域
- 具體寫出服務的鄉鎮市區,並說明交通時間與派案方式
- 服務區域若跨其他直轄市、縣(市),應先經該地主管機關同意
- 服務區域會載明在設立許可證書上,日後擴大須依規定辦理
3. 服務項目
- 身體照顧:協助沐浴、進食、如廁、翻身、移位。
- 日常生活照顧:家務協助、備餐、陪同就醫、代購物品。
- 醫事照護(如有提供):須同時提供身體照顧及日常生活照顧,人員依醫事法規辦理。
- 餐飲服務(如有提供):設有廚房者,須配置貯藏、冷藏、配膳、清潔及烹煮設備。
- 喘息服務:由照顧服務員到宅替代家屬照顧,減輕家庭照顧負擔。
五、組織架構與人力配置
居家式長照機構的人力須符合「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」附件一(居家式長照機構設立標準表):
- 業務負責人:1 人,須符合長照人員資格;具居家服務督導員資格者可與督導員人力合併計算。
- 居家服務督導員:服務人數每 60 人應置 1 人,未滿 60 人以 60 人計,且須為專任。
- 照顧服務員:應置,設立標準未訂固定比例,依服務量與服務時數規劃。
- 醫事人員:提供醫事照護服務者,資格及管理依醫事人員相關法規辦理。
- 行政人員:得視業務需要設置。
人力試算範例:以預計服務 100 位個案為例:居家服務督導員至少 2 名(100 人超過 60 人,以 120 人計)。
照顧服務員可依服務時數推估。假設平均每案每月 30 小時,每月共 3,000 小時;若每位專職照服員每月可服務約 150 小時,約需 20 名照服員(實際依服務型態、交通時間與兼職比例調整)。
- 組織架構圖:標示業務負責人、督導、照服員與行政人員的隸屬與分工
- 人員名冊:列出姓名、職稱、資格證照與專兼任別,並附證照與身分證明影本
- 長照人員認證:提供長照服務的人員須取得長照服務人員認證並登錄於機構,認證每 6 年更新一次,期間須完成 120 點繼續教育(2026 年 3 月修正後,網路課程可採計點數提高為 80 點)
- 招募與留任:招募標準、薪資制度與留任措施

六、服務品質管理與其他管理機制
- 服務流程與 SOP:從接案、評估、擬定照顧計畫、派案到結案的標準流程。
- 督導訪視:督導員定期家訪或電訪,確認服務品質與個案狀況。
- 滿意度調查:定期進行個案與家屬滿意度調查。
- 內部稽核:定期檢查服務紀錄、排班與核銷資料的正確性。
- 異常事件處理:跌倒、急症、服務爭議的通報、處理與改善追蹤。
- 教育訓練:新進人員訓練、在職訓練與繼續教育課程。
- 個資保護:個案資料上鎖或設權限管理,未經書面同意不得錄影或公開可辨識資料。

七、經費需求、經費來源與收費基準
1. 經費需求與來源
- 開辦費用:辦公空間租金與裝修、辦公設備、資訊系統
- 營運費用:人事、交通補貼、保險、教育訓練與耗材
- 經費來源:自有資金、政府補助、銀行貸款或捐助
- 現金流規劃:長照給付多為服務後申報撥付,前幾個月須預留足夠的人事週轉金
2. 收費基準
- 長照給付:居家服務屬照顧及專業服務,依長照需要等級(2 至 8 級)的給付額度支付。
- 部分負擔:一般戶 16%、中低收入戶 5%、低收入戶 0%。
- 自費項目:超過給付額度或額度外的服務,收費項目與金額須報主管機關核定。
- 收據與公告:收費應開立收據,並在明顯處公告設立許可證明、收費、服務項目及陳情管道。
八、服務契約
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 42 條,提供服務時應與服務使用者、家屬或付費者簽訂書面契約,可參考衛生福利部的定型化契約範本。契約建議載明:
- 服務項目、時間與收費方式
- 雙方權利義務
- 服務變更、暫停與終止的條件
- 退費方式與爭議處理
- 個人資料保護與緊急聯絡方式
九、預定營運日與三年業務預估
- 預定營運日:取得設立許可並完成特約後的開始服務日期。
- 服務人數:第 1 至 3 年的服務個案數與成長規劃。
- 人力成長:隨個案數增加,督導員與照服員的補充時程。
- 收支預估:給付與自費收入、人事與營運成本,推估損益兩平時間。
- 區域拓展:服務區域擴大或增加服務項目的時程。
十、申請設立許可要準備哪些文件?
依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10 條,居家式長照機構申請設立許可應檢附申請書及下列文件(各縣市可能另有要求):
- 設立計畫書
- 法人或團體申請者:登記或立案證書、章程影本(須載明辦理長照服務),及同意辦理的董事會或會員大會紀錄
- 公司或商號申請者:所營事業登記預查證明影本(須載明辦理長照服務)
- 負責人與業務負責人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及切結書
- 其他地方主管機關規定的文件
計畫書附件建議:除法定文件外,建議附上督導訪視紀錄表、服務紀錄表、居家服務員訓練計畫、緊急事件處理流程與服務契約範本,讓審查委員看到具體的管理制度。
十一、居家式長照機構申請流程
- 1. 前置規劃:確認機構類型、服務區域與辦公空間;辦公空間的建築使用類組應先確認。
- 2. 撰寫計畫書:依第 11 條撰寫設立計畫書並備齊文件;人員名冊與證照一併準備。
- 3. 送件申請:向機構所在地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申請;居家式免申請籌設許可。
- 4. 審查與勘查:文件審查與實地勘查;文件齊全後原則 30 日內完成審查。
- 5. 核發證書:繳納證書費後核發設立許可證書;公司或商號須完成商業登記。
- 6. 特約與營運:與地方政府簽訂長照特約後開始服務;依核定收費標準提供服務。
十二、設立計畫書最常見的 7 個錯誤
錯誤一:需求評估沒有數據
只寫「長者需求迫切」,沒有人口、失能人數與既有資源資料。
錯誤二:服務區域寫太大
服務範圍過廣,人力與交通時間無法支應。
錯誤三:督導員人數算錯
超過 60 人未增加督導員,或督導員不是專任。
錯誤四:照服員人數沒有依據
只寫人數,沒有用服務時數推估。
錯誤五:收費只寫「依相關法規」
沒有說明給付、部分負擔與自費項目的核定方式。
錯誤六:契約內容過於簡略
缺少終止、退費與爭議處理條款。
錯誤七:三年預估與人力對不上
個案數成長了,督導員與照服員卻沒有增加。
常見問題
Q:居家式長照機構需要先申請籌設許可嗎?
A:不需要。依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,居家式長照機構可直接依第 10 條申請設立許可;社區式、住宿式等其他類型才須先申請籌設許可。
Q:設立計畫書要寫哪些內容?
A:依第 11 條,包括機構與負責人資料、當地資源概況、需求評估、設立類別、服務區域、服務項目、品質管理、經費與收費、服務契約、預定營運日期、三年業務預估、組織架構與人員名冊等。
Q:居家服務督導員要配置幾位?
A:服務人數每 60 人應置 1 人,未滿 60 人以 60 人計,且須為專任。例如服務 100 人,至少需要 2 名督導員。
Q:可以跨縣市提供居家服務嗎?
A:可以,但服務區域跨其他直轄市、縣(市)時,應先經該地主管機關同意,並載明在設立許可證書上。
Q:拿到設立許可就可以開始服務了嗎?
A:取得設立許可證書後即可營運;若要提供長照給付服務,還須與地方政府簽訂長照特約。公司或商號另須完成商業登記。
十三、需要協助撰寫長照機構設立計畫書?博遠商策可以怎麼協助?
設立計畫書需要整合法規、需求數據、人力、財務與管理制度。博遠商策熟悉長照機構申設流程,可協助業者完成條理清楚、數字一致的計畫書,降低補件與退件風險。
- 需求評估與服務區域規劃:整理人口、失能與既有資源數據,界定合理的服務區域。
- 人力配置與營運試算:依設立標準與服務時數試算督導員、照服員人力與收支。
- 計畫書撰寫與附件整理:設立計畫書、管理制度、表單與契約範本整理。
- 審查意見回覆:協助補件、審查意見回覆與後續特約申請。
博遠商策是您在籌設長照機構過程中的可靠夥伴,歡迎與我們聯繫,讓專業團隊陪您一步步完成設立。
重要提醒
實際設立許可、服務區域核定、長照特約與收費核定,仍由地方長照主管機關依個案與現行法令審查決定。本文內容為 2026 年 10 月撰寫當下之公開資訊,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







